在下车的那一瞬间,慕远眼睛一亮。
“没错了!就是这个味儿!”
他又闻到了那股熟悉的脚汗味儿,有些辣眼睛。
几个小时前的青华巷,慕远嗅到了那股脚汗味儿消失在马路牙子上,断定这人应该是坐车离开的,而且是坐出租车。
慕远无法通过气息确定对方离开的准确时间,哪怕只是一个小时,这条道路上通过的车也有上千辆,根本不具有筛查价值。
再说了,对于嫌疑人乘车离开这个可能性,专案组的办案民警绝对能考虑到,并且已经进行了相应的排查,既然没有发现什么线索,自己再沿着这个方向追查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。
就在慕远准备放弃的时候,他忽然反应过来,既然这家伙逃离作案现场的路走不通,那就沿着他进入作案现场的路线好了。
随后,慕远花了大半个小时的时间,靠着那比狗还强,能与非洲象比肩的嗅觉,找到了对方进入现场的位置。
公交站台。
这里并不是标准的公交站台,只有一块竖着的线路牌,而上面只有一路公交车,那就是98路。
虽然嫌疑人也有可能是坐出租车正好在这里下车,但根据现场的情况判断,坐公交车的可能性更大一些,哪怕只有一丝希望,慕远也决定追踪下去。
这一追就追了八个站,慕远差点就放弃了。
现在,林夏路南侧人行道上多了个傻子,走上一段距离,便漫无目的地转圈……
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,毕竟都过去两天了,气味逸散严重。
慕远一面念叨着:你们看不见我!一面不停地做着深呼吸。
沿着林夏路走了两百多米,慕远目光猛地一亮,那股辣眼睛的味儿突然变得浓烈起来。
从气息强度判断,这人在此地活动时间应该就在最近一个小时。
如果不出意外,这家伙的老巢应该就在附近。
“这么简单?”慕远迷惑了,“专案组的家伙这么菜?”
慕远决定先不管这些细节,抓到人才是正经的。
现在这里的气息如此强,对慕远来说追踪可就太容易了。
沿着一个气味最为浓郁的路线搜索,慕远也在不断地打量四周的环境。
环境能影响一个人的心理,而一个人的心理也能决定他选择怎样的环境,生活也好、作案也罢……
“……高尚小区……环境优雅……”
“外表光鲜、善于伪装,受过良好教育……内心阴暗……”
慢慢的,一个模糊的形象逐渐在慕远脑海里变得立体起来。
此刻的慕远脑子有些懵,鬼知道自己脑子经历了什么?怎么就分析出了这些?
忽然,慕远灵光一闪,想到了自己刚刚得到的犯罪心理画像技术,貌似……这技术也不是那么鸡肋啊。
如果自己能够多知道一些作案细节,说不定就能大概率地摸清嫌疑人的行为习惯,甚至在这种连环案中,有一定几率推测出其下次作案的时间、地点。
十多分钟后,慕远停下脚步,目光瞄向前方。
三十多米外的路灯下,站着一个将近四十岁的中年人。
将近一米八的个子,身形瘦削,背上背着个双肩包——这种装扮很常见,一般搞产品推销的都会背着这样一个包。
灯光自上而下,将这人的脸庞照得棱角分明。
慕远假装不经意地走了过去,当他越过那人后尚未走到十米,气味就此中断。
情况已经明了,如不出意外,这人应该就是自己要找的人了。
至于他是不是嫌疑人,尚且无法确定。
虽然之前刑侦大队刘大队说过嫌疑人身材高大魁梧,与眼前这人有很大出入,不过慕远也没当回事。
难道刑侦大队的结论就是正确的?
作案习惯?
呵呵……
对于一个拥有极强反侦察意识的犯罪分子来说,给警察留下的习惯说不定是挖的坑。